奖项设置

1、参加各赛区海选的选手将获得“选拔CCTV《时尚中国》节目录制优秀选手”证书;
2、参加全国北京复赛的选手将获得第一、二、三等金牌奖及证书;
3、参加央视决赛录制的发型/化妆选手将分别获得“2009年度CCTV《时尚中国》金(银)剪子奖;金(银)化笔奖”及证书。

大赛设置

主办单位: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《时尚中国》、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
承办单位:香港蒙妮坦大连美容美发学院